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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计件工资(计件工资被扣工资了怎么办)

2024-12-24 1144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计件工资怎么算
  2. 劳动法关于计件工资的规定
  3. 计件工资 旷工怎么扣钱
  4. 做普工计件工资被克扣怎么办

一、计件工资怎么算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劳动报酬。

  

计件工资是指按完成产品的数量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即,工资是用工人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乘以规定的计价单价计算得出的。

  

计件工资可分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个人计件工资适用于个人能单独操作而且能够制定个人劳动定额的工种;集体计件工资适用于工艺过程要求集体完成,不能直接计算个人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的工种。

  

计件工资计算的主要依据是计件单价,即工人完成每一件产品的工资额。一般按各该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率除日(小时)产量来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

  

若按工时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公式为: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1.直接计件工资。计件工人按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和计件单价来支付工资;

  

2.间接计件工资。按工人所服务的计件工人的工作成绩或所服务单位的工作成绩来计算支付工资;

  

3.有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规定其超额工资不得超过本人标准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

  

4.无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超额工资不加限制;

  

5.累进计件工资,工人完成定额的部分按同一计件单价计算工资,超过定额的部分,则按累进递增的单价计算工资;

  

6.计件奖励工资。产品数量或质量达到某一水平就给予一定奖励;

  

W=W0+RQ,W指员工所获报酬;W0保底工资;R计件单价;Q员工所完成的产品数量。金属加工微信内容不错,值得关注。如有保底工资的一线员工,在确定保底工资时要考虑生产技术复杂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工资责任大小、劳动环境的状况、岗位任职资格等因素。

  

三、再确定计件单价,计件单价有两种计算方式

  

1、计件单价=单位时间岗位工资标准/该岗位单位时间的产量定额;

  

2、计件单价=单位时间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根据对企业的作业分析选择合适的计件单价计算方式。

  

四、如一线员工生产的产品不只一种,那么我们有两种应付计件工资设计方式

  

1、应付计件工资=(本月生产每种产品产量×该种产品计件单价);

  

2、应付计件工资=本月生产各种产品定额工时之和×该工人小时工资率。

  

五、计件工资上不封顶,下有保底

  

1.计件工资上不封顶:生产正常或生产旺季的情况下计件员工的工资应按实际情况计算工资,旺季上不封项。

  

2.生产淡季的保底工资:生产淡季或产量较少的月份,计件工资达不到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从《计件工资发放(比率)单价》之外的额度中以其它工资形式补足员工最低工资标准。

  

⊙当日计划生产数量在10000PCS以上,换料次数在5次以内(含5次),按件资计算.

  

⊙若提前完成额定目标产量,超出部分按累积件资计算.

  

⊙个人主观原因未能达到额定产量的,不另计薪资.

  

件资单价=目标拉日产量×难度系数;

  

标拉产量=理论工作时×IE产能周期×100%

  

⊙产出之不良品造成的浪费,以不良品数量从良品件资中按不良品单价的规则扣除相应的损耗

  

⊙无配件产品与不良装配=件资单价*-100%;

  

⊙含低值配件与不良装配类产品=件资单价*-200%;

  

⊙在当日生产计划中主要生产任务不足支持正常工作时间,当值人员分配到其它工作岗位,并有主管以上级干部签名确认的有效记录,计算补时工资.

  

⊙因机械故障或其它因素影响到生产停滞1小时以上,作业人员接受其它工作安排的,可计算补时工资。

  

注:为便于操作,补数类生产订单中,不作产品难度等级区分.

  

符合补时工资条件的,需有当事人和现场管理有效记录含有时间、地点、谁、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完成结果的日报内容.并有主管以上级干部签名确认的。生产作每日统计,否则补时工资无效.

  

⊙补时金额=6元/H×补计工时.日工资=总件件资-不良折扣

  

二、劳动法关于计件工资的规定

在实践当中,我们会发现,同在一家公司但是有时候每个员工实际工资是有一定出入的。因此这也说明了工资不仅仅只是一句话简单,会根据不同岗位以及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工资的种类。一、劳动法关于工资的分类规定1、基本工资是计算加班费的依据。包括总额工资制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结构工资制中的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2、月工资计算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通常指劳动者尚未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工资与辅助工资之和,但剔除加班工资、非按月支付的单项或专项奖金。3、本人工资与缴费工资计算工伤赔偿金的依据。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的缴费工资非职工的月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用人单位的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单个职工实际工资之间没有直接对应的关系。4、最低工资支付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工资的依据。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也就是最低工资。二、劳动法对克扣工资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三、劳动法关于工资发放时间的规定劳动法关于工资发放时间没有规定,具体的支付日期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约定不能违反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原则。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3、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三、计件工资 旷工怎么扣钱

1、劳动法没有对如何扣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旷工工资作出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所谓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指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经过了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有工会和职工代表参与确定且经过公示。

  

2、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而不出勤,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国企的普遍做法是旷一扣二(一些省市劳动部门对此有规定)。现在,对旷工是否予以经济处罚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没有争议的是:旷工当天没有出勤,自然没有劳动报酬;旷工不假不出勤,可能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主张赔偿损失。计件工资是按合格产品量计算工资,没有出勤就没有产量,不必另扣工资,但有造成单位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可从工资中扣除。

  

四、做普工计件工资被克扣怎么办

做普工计件工资被克扣,处理方式如下:

  

1、先与老板协商发放薪资,如协商不成功,则可申请劳动仲裁,寻找工作人员协助处理;

  

2、若劳动仲裁仍未能解决此事,可以起诉用人单位。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受理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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